北京市教委日前对备案在线教育机构下发通知,要求其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要求,对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的资格进行排查,具体要求为:

一、全面核查教师资质

立即核查机构在职教师(含授课教师和辅导老师)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照片、毕业学校、学历,授课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书等情况,确保学科类教师具备教师资格。所有无教师资质人员的在售课程,全部下架。

二、按要求公示信息

应当按要求在培训平台和课程界面的显著位置公示培训人员姓名、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信息。按要求公示收退费办法、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对于备案信息有调整的,及时增补备案内容承诺公示信息。对虚假公示、公示不全或未按承诺公示等情况,相关部门从严从重处理。

三、逐一审核课程

再次重申要求,线上培训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确保课程设置合理,不得超前超纲教学,不得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

北京市教委要求备案机构查找问题,限期10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北京市教委将会同网信、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暂停或下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线上培训。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