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发布北京市2021年第一期化妆品质量安全公告》显示,6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其中,标示广州市欧佩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佩化妆品公司”)生产的1批次康雪防晒霜(产品批号:180720X31;产品规格:80g)被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指示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污染程度,间接反映化妆品生产加工环节卫生状况的优劣。专业人士表示,化妆品里含有的细菌会对皮肤造成损害,还会导致各种感染性皮肤病,包括痤疮、毛囊炎、疖、痈、蜂窝织炎等。局部的感染与炎症将导致皮肤损伤,病情严重的可能会残留瘢痕,对容貌造成永久性损伤。本次抽检中,该批次防晒霜菌落总数实测值为4.9×105CFU/g,限量值应为≤1000CFU/g,超标490倍。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欧佩化妆品公司曾多次曝出不合格产品问题。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17日发布的关于《45批次不合格化妆品通告(2020年第85号)》显示,标示欧佩化妆品公司生产的康雪海藻补水嫩肤面膜(标示批号:20200316X11)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2017年11月29日,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7年第2期不合格化妆品通告显示,标示欧佩化妆品公司生产的MEN零油畅爽祛痘霜(批号:BY-010301U)氯倍他索丙酸酯检出值为6.74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据悉,氯倍他索丙酸酯属于糖皮质激素类物质,经常在面膜里检出。主要作用为嫩肤、美白,但消费者长期使用含有糖皮质激素的化妆品可能导致面部皮肤黑斑、萎缩变薄等问题,还可能出现激素依赖性皮炎等后果。

此外,天眼查数据显示,欧佩化妆品公司有6条行政处罚记录(2016年至2020年),涉及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未取得健康证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等;1条环保处罚记录(处罚日期:2011年6月22日;处罚单位: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处罚结果:罚款5万元),涉及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该条例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2条被执行人记录(立案日期:2019年3月25日和10月22日;执行法院均为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被执行总金额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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