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重庆市开州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云枫分会接到消费者李女士投诉,称其在云枫街道某车行购买了一辆某品牌的家用汽车。在提车时,该车行工作人员把前车门刮伤。李女士要求换车或退款,遭到拒绝,于是投诉至云枫消委分会。

接到投诉后,该分会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处理。

经查,消费者李女士此前与该车行签订了《汽车买卖合同》,并约定了提车时间。提车当天,车行把购车凭证等交付完毕后,车行工作人员把该车开出车行大门,在驾驶时不小心把前车门刮伤。于是,消费者李女士要求退款或换车,但由于已经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和购买保险等业务,退换车流程很麻烦,车行提出为李女士免费维修并赠送2000元的加油卡和3000元的洗车卡,李女士不同意。对于究竟选择退换车处理还是赔偿处理,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一时之间陷入僵局。

云枫消委分会工作人员一边耐心细致地劝解消费者,另一方面着重向车行管理人员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以及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之规定。经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车行免费维修好刮伤的车辆,一次赔偿消费者现金20000元。

云枫消委分会工作人员提醒车行,遇到消费纠纷,不要一味地追求经济利益,片面地强调麻烦,要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换位思考,用诚意和真心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让消费者尽兴而来、满意而归才是经营之道。同时也提醒消费者,遇到不合理的消费待遇,要勇于向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反映,合法维权。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