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异地执行显成效 跨省协作共克难

“法官,我在自贡市富顺县发现被执行人宋某的大货车车了,请你们赶紧来......”9月6日,接到申请人刘某的电话后,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驱车跨越1100公里奔赴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并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开展异地联合执行行动,历经12小时布控拦截,成功扣押了一辆汽车,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自2021年起,宋某因生意周转多次向刘某借款,该借款到期后刘某不断向其催要,宋某总是以各种原因推脱不还,后干脆避而不见。刘某无奈将其诉至卧龙区法院,请求宋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宋某支付刘某借款本金8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宋某迟迟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宋某,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宋某拒接电话妄图逃避执行。随后,申请执行人刘某向卧龙区法院提供线索,称发现本院已查封的宋某名下一辆大型货车出现在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境内。得到消息后,执行干警立即分析研判,积极部署,进行异地协助执行报备后迅速召集执行干警赶往车辆所在地。经过十三个小时的奔波,执行干警到达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开展强制执行行动。

为了确保异地执行顺利进行,执行干警到达当地后第一时间与富顺县人民法院进行工作对接,该院执行局局长高度重视,亲自带领十名执行干警共同配合,并向当地交管部门请求协助布控案涉车辆。由于车辆一直在动态行驶中,交管部门随即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进行设卡布控,在两地法院、交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9月7日凌晨2时,最终在富顺县G348国道上成功拦截该车辆,顺利将涉案车辆予以扣押,案件取得实质性突破。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长期以来,卧龙区法院始终坚持“全国法院一盘棋”的理念,与“兄弟”法院建立协助、联合执行常态机制,努力化解“找人找物难”的困境,同时也积极配合外地法院的委托及协助执行事宜,有效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彰显了法院执行的速度与力度。(供稿:卧龙区法院 王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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