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4日讯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46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9月1日上午召开,审议结果显示,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纳科诺尔”)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225家企业。

纳科诺尔的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彭凯、沈昭。这是国泰君安今年保荐成功的第11.5单IPO项目。

此前,1月13日,国泰君安保荐的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13日,国泰君安保荐的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31日,国泰君安保荐的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21日,国泰君安保荐的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17日,国泰君安、海通证券保荐的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过会;6月8日,国泰君安保荐的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14日,国泰君安保荐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18日,国泰君安保荐的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28日,国泰君安保荐的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7日,国泰君安保荐的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家券商联合保荐每家券商按0.5计算)。此外,7月6日,国泰君安保荐的鼎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否。


(相关资料图)

纳科诺尔主要从事各类新能源电池的极片辊压机及其他用途(如高分子材料、碳纤维、粉末冶金、贵金属压延等)辊压机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付建新、穆吉峰和耿建华合计持有公司38.29%的股份,共同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纳科诺尔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过2,300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择机选择超额配售选择权,选择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的15%(即不超过300万股)且以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且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为前提,具体发行数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核准数量为准。

纳科诺尔拟募集资金40,098.74万元,用于邢台二期工厂扩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总部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关于发出商品及应收账款。请发行人说明:(1)2020年、2021年对发出商品盘点比例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采取何种措施以确保发出商品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2)各期回函比例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重要客户未予回函,未回函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回函不符,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对未回函的情况,执行替代程序是否充分,能否支持核查结论。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同时说明在盘点比例较低的情况下,对2020-2021年发出商品采取的核查程序是否充分、有效。

2.关于财务规范性。请发行人:(1)说明频繁变更财务总监和审计机构的原因,发行人与财务总监、审计机构之间就会计处理、财务内部控制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意见分歧,以及发行人保障内控有效性和财务真实性的措施。(2)说明针对报告期内不规范行为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请申报会计师说明在2023年2月担任发行人审计机构后,是否有充足的时间执行充分的审计程序,以保证申报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就发行人财务相关内部控制系统设计合理性和执行有效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大股东减持。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发行人股价变动、收入大幅增长、减持可能导致控制权变动、3名实际控制人敏感期交易违规等情况,充分、详细说明3名实际控制人同时段、同比例持续减持、稀释发行人股份的合理性、合规性,报告期末新增主要股东情况,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023年上交所深交所IPO过会企业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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