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法院:先勘验再开庭 巡回审判解纷争

为将“枫桥经验”落到实处,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近日,方城县人民法院独树法庭走进古庄店镇金汤村,通过庭前勘验现场,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审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并进行了当庭宣判。村组干部和附近群众共20余人旁听了庭审。

据了解,原告与被告系邻居关系。原告于2009年在西墙外修建粪池,宽约0.5米,长约1米,其上覆盖石板,至今已经十四年。2019年政府规划建设“三联通”工程,原告依此政策建设沼气池,并继续使用上述粪池。粪池西临被告在路上所植的杨树。被告于2023年9月16日将原告粪池用砂石填埋,导致原告厕所及沼气池无法使用,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活。矛盾产生后,经当地村民委员会和镇派出所调解,让被告清除其填在原告厕所内的砂石,被告不予履行。在此情况下派出所及村委会让原告清理,但被告固执意见,坐在粪池上不让原告清理,还将原告清除的砂石再次填入。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维护其合法权益。

受理此案后,独树法庭庭长程长春考虑到该类纠纷在农村地区具有普遍性和指导示范意义,为了用身边的人和事作为生动的教材,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程长春与该村村委会及原被告沟通后,决定把巡回法庭设在村里,就地审理。

方城法院:先勘验再开庭 巡回审判解纷争

开庭前,在双方当事人的见证下,法官现场对涉案粪池及邻里间隔等进行了勘验测量,详细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

随着法槌敲响,巡回庭审正式开始。庭审中,法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有序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等。

由于原被告双方不同意调解,法庭依法进行了当庭宣判。根据《民法典》有关条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停止侵权、排除妨害、清除填入原告粪池内的砂石。(供稿:程远景 李晶)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