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法律监督实效,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11月10日,平舆县检察院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宣告送达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平舆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办理赵某某贷款诈骗案、王某某骗取贷款案等案件过程中,发现上述案件被告人均利用“空壳公司”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引发金融风险。为堵塞管理漏洞,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平舆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交流,围绕部门职责、“空壳公司”危害、解决措施等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

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褚海霞主持现场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平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施建超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现场宣告送达活动。

在现场宣告送达活动中,党组成员褚海霞宣读了检察建议书,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表现场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办案检察官就检察建议涉及的案件事实及法律适用进行释法说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检察建议中提到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认领,并表示将立即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推动整改工作;对县域内“空壳公司”的整改情况适时进行督导检查;要以此次整治“空壳公司”综合治理工作为契机,举一反三,加强公司注册、登记管理监督工作,进一步巩固公司监管。

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

通过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向被建议单位释明存在的问题、整改的方向及整改的目的,做到让被建议方一看就懂、能够接受,不仅有利于检察机关和相关责任主体互动交流,也有利于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和司法公信力。检察机关以更精准、更及时的法律监督优化行刑衔接机制,促进市场主题健康有活力,规范有秩序,营造更优营商环境。(段楝)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