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判决书后却看不太懂,法院为什么要这么判?拿到判决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执行?想要申请执行应该准备什么材料?不履行会有什么后果?假如有一份判决“说明书”就好了。别急,它来了。

为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聚焦群众在诉讼活动中的“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自2023年8月份开始,淮滨县法院马集法庭在民间借贷纠纷、离婚纠纷等多类型常见案件中推出《判后“温情”告知书》。在当事人收到一份判决书后,《判后“温情”告知书》以附件形式出现在文书后。

判后告知消疑虑服判息诉立履行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告知书我已经收到了,法官把这个事情讲明白了,我也想通了,现在我来还钱”。一大早,当事人陈某便来到马集法庭主动履行判决义务。

2022年,陈某因承包工程资金周转不畅向好友李某借款。在借款到期后,双方因利息问题产生纠纷,李某便诉至法院。马集法庭受理该案后,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及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为打消双方疑虑,结合原、被告的意见,承办法官沈小平在判决书后附告知书对判决主文解释说明,对判决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判决生效的时间、主动履行义务的时间和方式、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等内容进行了逐一列明,并在送达判决书的过程中,向李某和陈某进行了判后温情式告知。

《判后“温情”告知书》送达不到一天,陈某就来到法庭,告诉法官将积极履行判决书的义务,让李某放心,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法理相融显温度温情告知促和谐

在刘某诉洪某离婚纠纷案件中,刘某与洪某已结婚二十多年,原本夫妻和睦、生活美满,婚后共同孕育三子女。后双方因生活中的琐事发生矛盾,一气之下,刘某遂起诉洪某离婚。马集法庭受理该案后,经过了解刘某与洪某结婚多年,刘某系因赌气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为维护婚姻稳定,也给当事人一次机会,认真考虑双方的婚姻关系,遂判决不准刘某与洪某离婚。送达判决书时,沈小平法官将《判后“温情”告知书》作为附件一并送达双方,对离婚双方当事人进行温情式劝诫。

“一纸判决,可能化不开心结,解不了矛盾。婚姻关系能不能继续,最终还取决于你们双方。努力化解误会,将和好如初、携手白头;继续与干戈为伴,将劳燕分飞、各奔东西。婚姻不易,多想想为何牵手,多听听对方心声,多体谅,多包容,多理解,愿你们也能谱写专属于自己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浪漫故事”。在看到这份判后“温情”告知书后,刘某主动联系沈小平法官,表示自己看完告知书后,很有感触,会慎重考虑双方的婚姻,并对沈法官耐心的劝导表示感谢。

“运用《判后“温情”告知书》,是开展判后答疑工作的创新之举,也是为了让群众能更容易读懂、理解判决的内容,知晓其权利义务,这也是建设温情式人民法庭的意义。马集法庭将立足审判职能、扎实工作,建设温情式人民法庭,用真诚的态度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沈小平法官说道。

民有所问,我有所答。下一步,淮滨县法院将持续深化判后答疑工作,坚持“有疑问、必答疑,有答复、必及时”,推动判后答疑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裁判文书的公信力及服判息诉率,让当事人胜败皆明、心服口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判后“温情”告知书》何用?

《判后“温情”告知书》是对判决的解释说明书。告知书的主要内容会根据裁判文书变换不同形式,主要目的就是对裁判文书的释法说明,权利义务告知,内容包含:裁判文书主要内容释明、裁判文书的法律依据、裁判文书的生效时间、裁判文书需要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裁判文书的后果、强制执行申请期限、法官联系方式等进行明确说明,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温情式劝告。(郝昱玮 孙耀威 黄世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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