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白象中队立案查处一起未按排水许可证要求,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行为。

南白象中队执法人员在日常管理中发现茶白片区梧田南单元某地块工程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向工地东侧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当事人现场未能出示相关的审批手续,涉嫌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行为。经调查,该工地已办理过排水证,排水口原设置在工地西侧,由于工地西侧正在道路维护,当事人擅自将工地内的污水排入东侧城镇排水设施内。该行为违反《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已构成排水户未按照排水许可证要求,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即约谈施工单位负责人并责令其立即停止向工地东侧排水设施排放污水且需在7日内完成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执法人员对该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下一步,南白象中队将继续加强对辖区城镇排水设施巡查监管,严肃查处违规排放污水行为,完善和提高执法水平,保障南白象区域内水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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