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改善环境质量优化“绿色”营商环境,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结合实际,严把项目关,从源头杜绝新污染源产生。

一是严把环境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限制、淘汰类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

二是严把项目审批关。在新引进项目的环评、选址、环保治理措施等审批中,强化审批责任制,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审批。与产业升级相结合,引导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提升整体产业的环保水平。

三是严把污染物排放总量关。严格控制新建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按照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将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全县总量范围内。

四是严格执法程序,合理配置执法。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引导企业自我提标、绿色发展。所有执法检查全部实现执法检查计划事前备案,执法检查结果事后备案,行政执法全过程网上填报。通过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管控,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实现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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