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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洮南市村民黄德义私搭浮桥被判刑一事,今天迎来最新进展,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依法定程序对该案的申诉立案。

事情最初要追溯到2014年,为方便村民过河,黄德义和亲友在河上用铁壳船搭建了一座浮桥,向过桥人收取一定费用。到了2018年,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拆除浮桥。罚款交了之后,2019年2月,黄德义又被当地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此后,黄德义一家总共18人都被判刑了,用他自己的话来说,生活被完全毁掉。

从法律规定来看,个人不经报批就私自修桥,显然是有问题的。但根据公开判决,黄德义收取过桥费总计五万余元,可他当初光是焊船建桥就花了十三万(元),四年时间本都没收回来,更何况这一做法还方便了农民出行,至于动用刑事手段吗?修浮桥的社会危害严重到必须定18个人有罪吗?

颇为讽刺的是,2018年浮桥被拆以后,当地村民只能选择绕行,哪怕最近的镇西大桥也要多走70公里。直到这件事近日发酵之后,当地交通运输局才回应说,“已有造桥计划,正等上级部门审批”。

回顾整个事件,建了桥的人并未因此谋利;掏了钱的农民也不认为自己是“受害者”;浮桥拆了之后,群众需求又没解决,那么执法的意义究竟在哪儿呢?当地相关部门负责人最新回应说,通过这次事件认识到了工作中一些不足,目前正在积极改进。黄德义的申诉还有待法院的审查,希望当务之急能把群众出行困难的问题给解决了。

(看看新闻Knews编辑 张之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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