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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保障妇女权益的有关规定,充分履行司法救助检察职能,近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与乡村振兴局联动协作,为涉案妇女开展多元司法救助。
该院在办案中发现被害人王某某存在智力不正常情形,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通过与乡村振兴局数据库进行比对查询,发现其系脱贫不稳定户,属于重点救助情形,主动告知被害人王某某及其父亲申请司法救助,并于五日内启动救助程序,解决其家庭燃眉之急。
在开展司法救助过程中,西平县人民检察院与乡村振兴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将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农村低收入妇女列为重点监测对象,通过信息共享,及时、高效地予以精准帮扶。
在回访中了解到王某某因无法外出务工,生活一度陷入困境,遂协调相关部门及当地党委政府对其开展进一步帮扶,为王某某提供公益岗位,并与其所在乡镇、村委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定期回访,随时了解其生活情况,提供所需帮助。
下一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积极加强与外部机关和组织的联动协作,构建起检察机关对妇女权益的立体保护,加大涉及妇女合法权益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冯占华 刘奕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