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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意见还明确,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房地产互联网平台不得强制要求加入平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统一的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干预房地产经纪机构自主决定收费标准。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互联网平台、相关行业组织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反垄断调查。
此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对于中介费问题,其中就提出,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并严格实行明码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