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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心理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自11月1日起在江苏全省统一执行。按照规定,江苏执行三类、二类和一类收费政策的定点医疗机构“心理治疗”项目医保支付标准分别为200元/次、180元/次和160元/次。

(文章来源: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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