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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能源)发布公告,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管建忠送达的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通知,被告人管建忠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千万元。

公告显示,2020年8月8日,因管建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中国证监会决定根据有关规定,对管建忠立案调查;2020年10月16日,因管建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正被金华市公安局立案侦查,金华市公安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2022年10月28日,管建忠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被告人管建忠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千万元。

嘉化能源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管建忠目前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管的职务,上述判决不影响控股股东的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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