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办中学转学规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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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两所初中校不招收转学生 本报讯(记者 佘峥)今年厦门公办中学的转学规定公布了,新增两所初中校不招收转学生。

市教育局昨天对外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中学转学工作的通知》,介绍今年初中和高中转学政策。

初中:这些学校不招收转学生

总的来说,初中阶段户口迁入本市的外地学生,可以申请转学。符合“两一致”,即学生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房产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按照户口所在地所属地段和相应的学校、年级申请转学,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转学手续;不符合“两一致”的,由户口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在思明湖里片区: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厦门六中、外国语学校、五缘实验学校、五缘第二实验学校等六所学校岛内初中部不接收转学生。和去年相比,今年新增五缘实验学校和五缘第二实验学校。

在集美海沧同安翔安片区,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同安一中轮山校区、双十中学翔安校区、科技中学翔安校区的初中部不接收转学生。确需转学的,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集美中学、同安一中滨海校区、翔安一中的初中部不接收区内转学生,转学学位优先用于接收市外转学生后,方可接收跨区转学生。

高中:转学按照同级互转原则

高中阶段因家庭居住地由外省、市、县迁入我市,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确需转学的,按照同级互转原则,由学生或家长自行联系与原就读校同级的学校,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测试,符合条件方可转学;达不到入学要求的,可联系其他学校转学。

对于跨省转入的原外省户籍高中阶段学生,高考报名条件以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准。

办理时间:开学前一周

转学办理时间原则上在开学前一周进行,请向意向转学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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