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总体部署,深入开展渔业安全大检查。一是制定工作方案。4月21日下发《泰州市渔业相关船舶“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落实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明确重点检查内容,要求各市(区)深入排查整治海洋渔船、内河捕捞渔船、内河涉渔住家船、内河渔船集中停泊点隐患,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全年“零事故、零死亡”。二是强化执法检查。4月15-30日,组织开展春末夏初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捕捞渔船渔业船舶证书是否齐全,船证是否相符,是否在证书规定区域内作业,船名号、船籍港刷写是否规范,消防、救生设备是否配备齐全,夜间作业是否开启信号灯,临水作业是否穿戴救生衣等等。期间,市级层面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6次,检查渔船24艘,发现6艘渔船存在安全隐患(未穿救生衣作业),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落实伏季休渔制度。制定《泰州市2022年海洋渔船伏休行动方案》,督促两条海洋渔船靠港停泊休渔。其中,苏靖渔03502已返回靖江市永济港伏休;苏靖渔03529因疫情封控在上海横沙渔港,待疫情解封后返回靖江市永济港伏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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