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针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国家药监局责成广东、山东、湖北、新疆四地药品监管部门对标示名称为“韩妃染发膏”(板栗色)、“韩妃染发膏”(金亚麻色)、“韩妃染发膏”(棕黑色)3款化妆品进行调查。经查,化妆品注册人广州市韩妃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存在违法生产经营上述化妆品的行为。国家药监局要求各地药监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暂停经营标示名称为“韩妃染发膏”的系列化妆品,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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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针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国家药监局责成广东、山东、湖北、新疆四地药品监管部门对标示名称为“韩妃染发膏”(板栗色)、“韩妃染发膏”(金亚麻色)、“韩妃染发膏”(棕黑色)3款化妆品进行调查。经查,化妆品注册人广州市韩妃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存在违法生产经营上述化妆品的行为。国家药监局要求各地药监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暂停经营标示名称为“韩妃染发膏”的系列化妆品,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