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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刘欢)8月16日,新京报记者获悉,计划在北交所上市的种业公司金苑种业近期收到北交所问询函,要求金苑种业说明其独立研发能力及植物新品种权纠纷相关问题,包括与合作研发单位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
据悉,金苑种业的玉米种子中,伟科702来源为合作研发,各期收入占比由46.33%下降至23.16%,伟科702的合作研发单位郑州伟科作物育种科技有限公司实缴资本为0;郑原玉432为自主研发,各期收入占比由24.77%下降至15.62%。金苑种业称其进一步加强包括玉米南方锈病在内的抗病分子育种工作,并与河南农业大学等单位合作,现已将RppC、RppK、RppM等多个南方锈病抗病基因整合到公司核心骨干育种材料和主导品种中,提高了推广品种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综合生产表现。
北交所要求,金苑种业需说明各合作研发单位的基本情况,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说明相关合作单位在技术研发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是否能够有效满足公司技术研发需求,双方关于合作研发产品是否存在产权争议;说明发行人对合作研发的单位是否存在技术依赖等。
据问询函,金苑种业还存在多起因植物新品种权引发的诉讼纠纷,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仍存在3起尚未了结的诉讼。北交所要求金苑种业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诉讼案件的具体情况、目前的进展情况等;说明公司研发、受让品种取得新植物品种权证书或审定前公司对该等品种采取的保护措施,相关保护措施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其他企业生产、销售相同品种产品的情形,公司是否存在与该等品种有关的诉讼或纠纷。
此外,北交所还要求金苑种业具体说明种子生命周期及自然灾害对业绩波动的影响、与第一大客户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及公允性、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此次上市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合理性等问题。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