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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法庭王法官,他能够秉公处理,不偏袒任何一方,不需要走到强制执行那一步。”近日,光山法院王建志法官在依法作出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主动来到法庭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并说出上面这段话。
原告马某(化名)与被告张某(化名)于2019年2月经人介绍认识,后于同年9月登记结婚,马某自述由于双方婚前认识时间短、互相了解不全面,感情基础薄弱,双方一直未建立起深厚的夫妻感情,又由于生活琐事导致双方矛盾重重。张某也认可马某的说法,同意离婚,但请求法院对双方财产进行划分。
承办法官王建志了解案情后发现,双方从2022年4月分居至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于离婚也意见一致,但对于夫妻财产划分意见较大,经过诉前调解、开庭审理,双方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这起案件事关两个家庭,为避免引起更大的矛盾甚至让双方结仇,调解不成,王建志法官便依法进行裁判,对房产及婚姻存续期间的花费详细罗列、仔细划分,最终判决马某赔偿张某十万余元,房产归马某所有。宣判后,双方均服判息诉,对法官依法划分表示满意,且在法定期限内来到法庭要求主动履行,马某当庭支付了张某十万余元,张某亦于当天腾空物品将房子交由马某,双方至此好聚好散。
百姓事无小事,光山法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充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郝昱玮 王建志)